洪行审投字〔2020〕64号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报来项目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完善高铁东站区域整体路网、满足区域交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铁东站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印发关于南昌市昌景黄铁路暨高铁东站新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洪昌景黄暨高铁东纪要〔2021〕1号)、《关于同意朱桥东路昌东大道~东站西路)道路交通详细规划的批复》(洪府办字〔2020 〕45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100202100005号)、项目建议书批复(洪行审投字〔2020〕27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朱桥东路综合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昌东大道~东站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朱桥东路综合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昌东大道~东站西路),2020-360100-78-01-037883。
二、项目单位: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位于青山湖区高铁东站片区,西起昌东大道,东至规划东站西路。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约3.9公里,横断面宽42—6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全线设桥梁3 座、人行天桥2座,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荷载标准为BZZ-100KN,道路下敷设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内包括综合舱、电力舱,容纳有给水、电力、通信管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31117.06万元,其中工程费81383.45万元、征地费11286.54万元、拆迁费17917.20万元、管线迁改费8240.81万元,资金来源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铁东站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协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文件执行,资金来源为高铁东站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出让金。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