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南昌轨道2号线东延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湖坊镇辛家庵村、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沈桥村、罗家镇观田村、白兰村、岗下村、枫下村、坝桥村、胡坊村等7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61062、H50H161063、H50H1622063、H50H162064、H50H163064、H50H163065等6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
(二)四至范围:西起解放路,东至枫下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本次拟征收涉及湖坊镇辛家庵村、辛家庵村第三小组;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沈桥村、沈桥村一组、沈桥村二组;罗家镇观田村罗马村小组;白兰村、白兰村王赵小组、白兰村吴村小组、岗下村刘村小组、罗家村、枫下村成村、坝桥村、胡坊村胡坊二组、胡坊村胡坊四组等小组(最后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总面积:约39.861亩(最后以实测为准);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9月11日,由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山湖分局、青山湖房屋征收办组织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现场踏勘及参与各方签字确认的方式,在湖坊镇辛家庵村、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沈桥村、罗家镇观田村、白兰村、岗下村、枫下村、坝桥村、胡坊村等7个村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同时由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四、有关要求
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五、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5日(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山湖分局
联系地点:青山湖北大道899号
联系人员:胡媛媛
联系电话:88532391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