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05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7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1%。公务接待费310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下降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9万元,比上年减少186万元,下降15.8%。公务用车购置219万元,增加204万元,主要是区公安局更换执勤车辆。
南昌市青山湖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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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1年预算数 |
合计 |
170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87 |
2、公务接待费 |
310 |
3、公务用车费 |
1208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89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204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公务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