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苏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湖干字[2024]1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苏舟同志任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青山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清同志任青山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陆宇飞同志的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 QSHQ--2024-104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8-20 |
文件编号: | 湖政字〔2024〕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