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风保、凌杨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助推逆境下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各类困难。提案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区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特别是大型市政工程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冲击,并提出了宝贵建议。提案内容与我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重心高度契合,对提升村集体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1、规范三资管理,夯实发展基础
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实施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智慧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台账。完善和落实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三资”管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24年,全区扎实推进“三资”集中整治工作,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新出台《青山湖区村级劳务用工和租赁机械管理操作规程》等4项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联合审计局对全区的60个村开展审计,以审促改,确保制度落实,推动全区三资规范化管理。
2、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多元业态
制定出台《青山湖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要素,以加强政策扶持、创新发展模式、拓宽发展路径为手段,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水平,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提高。鼓励各村积极创新,因村制宜,探索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型发展模式。
3、完善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初期成本压力,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5年6月16日正式下发《关于调整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收取质押金标准的通知》。新规要求全区范围内新签订或续签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合同通过协商,经镇(园区)党政联席会同意,质押金统一调整为“押一付一”,在保障村集体基本收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优质商户的短期负担。
4、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发展活力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一是选齐配强村“两委”班子。选拔敢闯敢试、善管理、会经营的带头人,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对村干部的实绩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与干部报酬挂钩的机制。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的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走出去”,学习长三角、大湾区等村集体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和管理水平,提升村干部“懂经济、会管理、善经营”的能力和素质
为此,区委区政府将:加大财政扶持。区财政每年安排支农资金预算,进一步加大村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全区财政收入增幅,逐步加大村级运转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保障能力。减轻税费负担。对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物业设施,给排水、电力、电视、燃气、通讯、消防、环保等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降低建设配套成本,最大限度减轻村级负担。强化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农商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把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等优先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并在信贷需求上予以优先支持。盘活闲置资产。针对村级产业用房产权办理难、消防验收难等卡点,坚持“一村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由区级层面统筹协调,开通绿色简易通道,集中力量攻坚,扫清盘活障碍,变“沉睡资产”为“活力资本”提升资产价值。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大任务,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各村经济发展实际,“一村一策”制定经济发展计划,促进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立足自身职能和优势,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增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