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6年7月1日-2026年9月30日我局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下达了批复。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下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收到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青山湖区人民政府或南昌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联 系 人:万龙
联系电话:0791-88100256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创业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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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水土保持方案 |
审批决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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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青山湖区青湖村等四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
准予许可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技术审查意见、批复文件在附件中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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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杭氧配套方大特钢新建2套3万立方空分装置项目 |
准予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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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市青山湖区欢乐世界游乐园项目 |
准予许可 |
1、2025年青山湖区青湖村等四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2、南昌杭氧配套方大特钢新建2套3万立方空分装置项目
3、南昌市青山湖区欢乐世界游乐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