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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160-0801-2024-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01-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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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其中工作动态53条。按期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认真做好公示公告和各类意见建议征集。

二是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含上年结转0件),依法办结34,结转下年办理2,按时答复率100%,确保我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依规。

三是突出重点公开。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重要事项,进行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周边道路建设、农村自建房危房排查、加装电梯等。

四是平台建设。按照高效便民原则主动响应群众需求,区住建局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依法依规受理各类信息,按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到互通有无、按时答复。同时,利用“青山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对住建领域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回应,按时更新内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是监督保障。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36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1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3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34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2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

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2024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巩固好已有成果,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策解读形式。我局将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我局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线上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3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余条。二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6件,其中依法公开11件、本机关不掌握的23件,年末结转2件,均已在既定期限内按照规范要求答复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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