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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070-0801-2025-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1-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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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公安分局扎实推动重点领域政务主动公开,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创新公开载体,用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警务讯息,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推进模式。加强涉企信息公开,发布“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发布申领居住证、警企沟通、高级人才服务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2024年,共开展宣传、清楼扫街活动2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答复机制,属于公开范围的,在获取信息后向申请人释疑解惑,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办结9件,办结率100%,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决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坚持公开与保护相结合,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敏感事项。特别是公安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并且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技术运维保障,加大力度保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时维护更新各个栏目,确保全面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公布信息。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群众可通过“赣服通”、“江西公安”“江西政务服务网”“赣警办”办理公安业务网办事项,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2024年,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108件,受理开具线上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2.3万余件,“青山湖警事”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相关推文220余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宽警民互动新渠道,公安分局在门户网站首页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咨询求助、监督投诉、感谢表扬。同时,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整改,加强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反馈,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政务公开的公众知晓率到达率需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量不多。下一步,我局将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发布工作,全面细致做好公安政务工作公开,提升内容质量。同时,扎实推动重点领域政务主动公开,展示公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信息,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完善工作制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优质发展。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10个派出所综合窗口改造,新增20项交管业务、5项治安业务、2项出入境业务下放,为群众办理户政相关业务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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