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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070-0801-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1-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公安分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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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山湖公安分局按照市政府、区政府、市公安局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扎扎实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依托传统平台与运用新型载体相结合,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健全重点提醒、跟进落实和内容校核等制度,明确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全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确定了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并由分局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分局保密办对上报的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连续性、长期性。

二是及时发布解读重要政策。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协调相关警种部门跟进解读户籍管理、交通管理等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江西省政府信息分类和填报规范》,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凡未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的,按照《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是全面加强监督保障。坚持考评促动、跟进推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有力调动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标对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办事效率,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公安机关与基层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存在主动公开数量较少、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通过适时组织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形式,引导各单位准确把握条例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源头认定、保密审查、考评考核等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让广大群众易理解、多受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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