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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1-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公安分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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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山湖公安分局按照市政府、区政府、市公安局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扎扎实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分局确定了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并由分局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分局保密办对上报的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连续性、长期性。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按时公开信息。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江西省政府信息分类和填报规范》,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凡未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的,按照《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分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与队伍建设同落实、同考核,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强监督,定期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办事效率,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公安机关与基层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青山湖公安分局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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