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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540-0801-2025-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1-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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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山湖区政数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年度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等重点工作,有力保障广大群众依法获取民政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政数局严格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青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1条,其中履职依据4条,规划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2条,招考录用2条,其他法定信息34条。全年无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政策公开解读,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为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预算决算、招考录用和其他法定信息等6个类别,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开展政务服务等政策文件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公开事项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政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平台信息管理,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内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设立监督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形式不够多样。发挥新媒体作用、创新政务公开等方面有待继续加强。二是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局限于上级要求,发布内容以政策文件为主。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同志履行“一岗双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体系,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二是进一步加强创新谋划。着眼新时代,立足新起点,紧扣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思考谋划,坚持用创新思维、改革举措,制作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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