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共有39所学校学生申请资助,义务教育非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5.57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308人(其中小学858人、初中450人。标准:小学250元/人、初中312.5元/人);义务教育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0.062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人(其中初中1人。标准:初中62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