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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130--2026-02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6-10-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6年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政策办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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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含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一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办事对象:个人

三、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政策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领金期间,按规定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设立依据:

《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件>办法》(省政府令[2000]第94号)、

《江西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通知》(赣人社发[2020]23号)

六、申请材料:

支持线上办理,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可在江西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赣服通人社专区小程序,进行办理)。

七、办理流程:

1.登录赣服通APP(人社专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或其他网办渠道)申请办理-填写信息-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2.1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社保卡,没登陆过的直接点击申领,开始按提示步骤注册,并确保开通银联功能;

2.2注册完成后,点击第四个功能,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失业保险金事项开始申领;

2.3进入申领界面,选择自己参保的统筹区,统筹区为市本级即选择市本级,青山湖区选青山湖;

2.4阅读申领须知;

2.5按要求填报信息,完成申领;

2.6注意事项。

(1)电子社保卡密码一般为微信支付密码,如果社保卡已经开通银联功能的并设置银行卡密码的为银行卡密码。都错的返回到第二步,点右下角“我的”,设置好密码;

(2)注意选择好参保地,不清楚自己在哪里参保的请咨询单位人事主管,社保卡银行账户后面按钮选择开。填入社保卡号,确认无误后直接提交,无需上传附件。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即可重新登陆查看结果;

(注:缴费满1年不满2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2年不满3年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3年不满4年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4年不满5年领取12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5年不满6年领取14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应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一、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股

十二、咨询电话:0791-86362080

 

 

 

 

 

企业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事项名称:企业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办事对象:个人

三、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备注:(以每年文件政策为准)。

四、设立依据: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

五、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有企业或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八、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九、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股

十一、咨询电话:0791-86362080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一、补贴条件

1.毕业2年内(含毕业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到青山湖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实际在岗月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采取个人线上申请的方式,并结合“直补快办”经办模式,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补贴,申请人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申请人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扫描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1份。

五、申办流程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采用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申请、审核和发放的方式:

1.注册登录:申请人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江西政务服务网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账号并登录;

2.选择类型:申请人选择“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事项,点击“审批条件”和“收取材料”,了解申领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

3.信息确认:申请人确认并完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4.业务申报:申请人向入职企业所在辖区的就业经办机构提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申领,按要求上传需提供的材料;

5.审核公示:就业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六、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七、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4〕192号)、《关于做好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就业资金(赣财社〔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三、办理条件

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青山湖区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商,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2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2周年,不含参加成人高考、函授、网课等学历的人员。

四、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统一为5000元。

五、申请办理

在校生、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向自主创业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原件;

2.创办企业提供材料: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3.从事个体工商户提供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原件。

六、办理时限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按季度审核拨付。

七、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八、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院校) 应届毕业生。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五)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来自城镇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人社部门认定);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

二、补贴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  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0号)文件规定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不重复享受。应届毕业生一人只能领取一次求职补贴。

四、申办途径

毕业生可登录电脑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微信端或支付宝端)“高校毕业生”专区、赣服通 APP“人社专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人社”(微服务-我要办事),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报。

五、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六、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认定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二、认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字〔2024〕3号)

三、申办材料

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就业创业证(电子就业创业证);

3.相关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办流程

1.符合认定范围人员登记失业后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的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所在的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材料与审核并公示;

3.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认定。

五、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六、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已成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按规定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户籍在青山湖区并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

二、补贴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我市202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26〕15号)文件规定

三、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在我省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做了灵活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本市”是指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我省”是指江西省行政区域内)。

四、补贴标准

以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给与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为准)。

五、申办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并提供本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

六、申办途径

申请人向户籍地的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办材料。

七、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八、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申办指南

 

一、受理条件

贷款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指上述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

3.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 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按放贷利率50%贴息。

二、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以上申请材料若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核验,则需申请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及渠道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5+2就业之家”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江西就业之家”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

四、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贷股

五、咨询电话:0791-86361588

 

 

 


 

 

 

低成本创业补贴办理指南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6〕4号)和《2026年度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低成本创业工作指引》,南昌市青山湖区将继续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低成本创业,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有意愿参与低成本创业项目的就业困难群体,具体内容如下:

一、扶持对象

已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登记并认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主要包括以下群体: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5.脱贫劳动力;

6.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7.退捕渔民;

8.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

9.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0.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二、政策内容

低成本创业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标准为每人5000元。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有意愿在青山湖区辖区内从事摆摊类、文创类、便民生活类、网络创业电商类、直播类、自媒体类,只要符合轻资产、低成本的创业特点,都可以申请。补贴包含一次性设备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2种,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二选其一,但不得重复享受,该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1.一次性设备补贴: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租借设备,未稳定经营满6个月或佐证材料认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政策,先期租借的创业设备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收回再循环利用;

2.场地租金补贴:自申请通过后第一个月开始,由人社部门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租金低于500元每月的,据实补贴),至补足5000元为止,期间终止经营的,后续不再享受场地租金补贴。

三、申请流程

1.报名申请:即日起,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证明材料到户籍地的镇、街道(园区)就业之家、便民中心报名;

2.审核资格:根据相关文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填写《青山湖区“支持低成本创业”申请表》;

4.享受补贴:

设备补贴:项目稳定经营满6个月及以上,提交相应材料,一次性发放不超过5000元设备补贴差额;

租金补贴:按月申领租金补贴。租金低于500元每月的,据实补贴,至补足5000元为止,其间终止经营的,后续不再享受场地租金补贴。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青山湖高新园区就业之家:0791-83658556

2.湖坊镇就业之家:0791-88151307

3.塘山镇就业之家:0791-88103149

4.京东镇就业之家:0791-88382960

5.罗家镇就业之家:0791-88369097

6.上海路街道就业之家:0791-88210087

7.青山路街道就业之家:0791-88604992

8.南钢街道就业之家:0791-88350912

9.站东街道就业之家:0791-88212717

10.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6361588

 

 

 

 

稳定创业补贴

 

一、发放范围。上一年度发放了创业担保贷款且到期正常还款(到期日前5日内足额还款)或贷款存续期满360日还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创业群体。

贷款存续期内项目出现注销、停止或贷款出现逾期、展期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发放标准。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金额高于5万元(含5万元)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给予1000元稳定创业补贴;每增加5万元贷款金额,增加稳定创业补贴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补贴标准为以上1/3,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发放方式。对符合条件人员,实际发放金额以其贷款实际额度及存续实际月数(按每满30天计1个月,不足30天按1个月计算)计算,并分批次按年发放。年发放金额=年补贴标准×贷款实际存续月数÷12。

 

 

 

单位申请参加失业保险流程

 

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范围:

1.国有企业;

2.城镇集体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4.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5.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开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证件(批文)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养老保险人员基数表及人员名单(事业单位需机构人员编制册);

4.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到青山湖区市民服务中心就业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参保事宜,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相关材料;

2.经办人审核相关材料(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3.经办人核定失业保险基数及人员名单并告知缴费额度(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总额的0.5%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5%缴纳)。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五、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股

八、咨询电话:0791-86362080

 

 


 


 

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

 

一、事项名称: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

二、办事对象:企业

三、参加稳岗补贴政策范围:

1.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2.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点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3.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4.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四、办理条件:

1.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2.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级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末裁员及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五、设立依据: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

六、稳岗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支持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实产能期间,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备注:(以每年文件政策为准)

七、办理流程:

1.申办人在青山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就业局失业保险窗口提交《失业保险支出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2.经办人审核相关材料并核实申办人缴费年限(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一、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股

十二、咨询电话:0791-86362080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培训的企业。

    二、培训要求:理论课培训总时长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45分钟/学时),全程视频资料。每期不超过60人。可以全程线上培训。

    三、培训内容: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

    四、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500元/人标准。

    五、申报流程:

    1.开班申请:培训企业在开班提前10个工作日向区就创中心提交开班申请表、培训课程安排表、授课教师信息表、培训人员花名册、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区就创中心对开班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开班条件的将下达开班批复,培训企业即可开班;

    2.巡查抽查:区就创中心组织不少于2人的巡查小组,对培训班进行现场巡查抽查;

    3.系统录入:培训结束后,企业及时将导入模板发送至区就创中心,由区就创中心录入人社一体化系统后通知企业打印《培训合格证书》;

    4.补贴申请: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考勤记录表、开班批复、巡查情况记录表、考核鉴定花名册、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有关证书复印件、视频等相关资料。

    六、材料清单:

1.资金申请拨付表;

2.开班申请表;

3.巡查记录表;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简介;

5.授课教师信息、教师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复印件;

6.提升行动承诺书;

7.课程安排表;

8.考勤记录表;

9.考核花名册;

10.培训人员花名册(同时需提交电子版:花名册+输机模板):

(1)身份证复印件和人员类型证明材料;

(2)职业技能提升报名登记表;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结束后打印);

11.全程视频资料(U盘保存)、两张培训过程照片;

12.培训当月或次月的工资流水。

七、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八、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

二、办事对象: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

三、受理条件:

五类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补贴。

四、设立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30号文件

五、培训内容:

职业工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涵盖的第一、二、三产业全部职业(工种)(以国家最新出台的职业分类大典为准)

六、培训时长:

不低于国家职业培训包、专业职业能力鉴定规范、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的最低培训学时或取得技能培训资质时确定的培训计划大纲中规定的学时。

七、培训人数:每期不超过60人。

八、补贴标准:

1.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的: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                        

2.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1000元/人;

3.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                     

九、所需材料清单:

1.资金申请拨付表;

2.开班申请表、开班申请报告;

3.巡查记录表;

4.办学资质证明;

5.课程安排表;

6.线上培训提供《江西省补贴性线上培训电子化凭证》;

7.授课教师信息、教师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复印件;

8.提升行动承诺书;

9.培训公示;

10.考勤记录表;

11.考核花名册(必须填好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12.培训人员花名册(同时需提交电子版:花名册+输机模板);

13.学员个人信息:

(1)身份证复印件;

(2)人员类型证明材料;

(3)职业技能提升报名登记表;

(4)劳动合同复印件(家政要求上岗);

(5)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结束后打印);

(6)补贴资金申请表(个人填写);

(7)代为申请补贴协议(个人填写)。

14.全程视频资料(U盘保存)、培训过程照片4张。

十、办理流程:

1.培训申请。培训主体在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报送下一季度《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表》。计划外开班的,需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2.过程巡查。就业部门组织人员对培训班进行不定期抽查;

3.系统录入。培训结束后,培训主体及时将合格名单模板发送至就业部门,由就业部门录入人社一体化系统后通知机构打印《培训合格证书》;

4.审核通过并公示后,进行资金拨付。

十一、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十二、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创业培训补贴申领指南

 

一、事项名称:创业培训补贴申领

二、办事对象:经政府批准的具备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

三、受理条件: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GYB补贴。IYB为初创企业经营者专项培训项目。初创企业经营者是指在我区登记注册经营3年内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四、设立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30号文件

五、培训内容:

补贴项目分别有GYB、SYB、GYB+SYB组合培训、IYB、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按照人社部推广的创业培训学员课程核心技术标准(SIYB创业培训课程)、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创业模拟实训技术规程(试行)、《关于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212号)等规定的内容和课时要求开展培训。

六、培训时长:

GYB培训:不少于24学时;SYB培训:不少于56学时;GYB+SYB培训:不少于80学时;IYB培训:不少于80学时;创业模拟实训:不少于56学时;网络创业培训:不少于80学时;电子商务培训:不少于64学时。

七、培训人数:每期不超过30人。

八、补贴标准:

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 ;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     

九、所需材料清单:

1.资金申请拨付表;

2.开班申请表、开班申请报告、师资申请表、师资派遣单;

3.巡查记录表;

4.办学资质证明;

5.课程安排表;

6.授课教师信息、教师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复印件;

7.提升行动承诺书;

8.培训公示;

9.考勤记录表;

10.考核花名册(必须填好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11.培训人员花名册(同时需提交电子版:花名册+输机模板);

12.学员个人信息:

(1)身份证复印件 ;

(2)人员类型证明材料;

(3)职业技能提升报名登记表;

(4)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结束后打印);

(5)补贴资金申请表(个人填写);

(6)代为申请补贴协议(个人填写);

13.全程视频资料(U盘保存)、培训过程照片4张。

十、办理流程:

1.培训申请。培训主体在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报送下一季度《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表》。计划外开班的,需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2.过程巡查。就业部门组织人员对培训班进行不定期抽查;

3.系统录入。培训结束后,培训主体及时将合格名单模板发送至就业部门,由就业部门录入人社一体化系统后通知机构打印《培训合格证书》;

4.审核通过并公示后,进行资金拨付。

十一、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十二、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见习基地(见习单位)认定

 

一、事项名称:见习基地(见习单位)认定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配备见习指导老师,具备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且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费的企事业单位。

四、设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五、所需材料清单:

1.江西省职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中含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职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实地考察;

4.认定为基地。

七、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八、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四、设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五、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申请)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我区为2240元/月)。

六、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七、所需材料清单:

1.见习补贴申请表;

2.见习岗位申报表、见习学员名单汇总表、见习学员申请表、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学员鉴定表;

3.见习学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

4.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见习综合保险保单复印件。

八、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2.吸纳见习人员后提供见习人员录用备案表至区就创中心备案;

3.定期受理材料与审核;

4.发放补贴。

九、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十、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注册地在青山湖区的小微企业或家庭服务业企业

二、补贴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三、办理条件

企业招用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届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按季度拨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五、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选择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用工花名册原件;

4.员工劳动合同原件;

5.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六、申办途径

1.线下途径:企业所在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2.线上途径: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

七、咨询电话

青山湖区就创中心就业股:0791-88853889

八、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九、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注册地和社保纳税在青山湖区的企业

二、补贴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三、办理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四、申办途径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向注册地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单)、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补贴标准

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按季度拨付。

六、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七、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工业园区企业吸纳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

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吸纳年满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当年满40周岁的,按年满实际月份的下月开始计算)就业的青山湖区工业园区企业。

二、补贴依据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南昌市工业园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26〕8号)

三、办理条件

工业园区企业招用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地在青山湖区)。同时申报补贴时,企业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招用的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

四、补贴标准

按江西省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 16%(养老保险补贴626.4元/月,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予以补贴。补贴期限在2026年度之内。

五、申办材料

1.补贴审批表(盖章);

2.补贴人员花名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补贴人员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书(包含单位就业登记信息)复印件;

7.补贴人员的社保权益清单复印件;

8.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工资发放银行回单)复印件。

六、申办途径

吸纳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的企业向注册地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办材料。

七、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八、咨询电话:0791-88853889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申办指南

 

一、受理条件

1.小微企业的规模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身份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在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3.小微企业经营所在地在青山湖区;

4.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当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记录);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三、办理流程及渠道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向项目所在地人社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5+2就业之家”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江西就业之家”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

    2.承办部门:青山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贷股

3.咨询电话:0791-8636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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