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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0:32:38来源:浏览量:字体:大中小

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局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局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注重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级法治素养拔高活动,培养既懂财政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二)强化预算管理,加强支出审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程序。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重大财政支出、政府投资、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管理等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财政政策与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政策导向,防范财政风险。

(三)深化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湖司发〔2025〕6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财政业务开展针对性普法。利用宣传册等载体,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税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加强单位成员的法治培训和政策宣讲,普及“四法五条例”,确保法律法规宣传精准深入,提升其守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主要成效

(一)财政法治意识有所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财政管理制度更加健全。覆盖预算管理、收入征管、资金分配、政府债务、会计监督、政府采购等各环节的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财政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三)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升。财政收支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得到优化,财政在区域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普法教育力度不够

满足于完成规定工作,与财政业务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点欠缺,对单位成员的法制培训深度不够。

(二)厚此薄彼思维残留

部分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维惯性,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遇到问题习惯依靠“行政协调”而非“法律路径”。

(三)法治素养相对较弱

局内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较弱,缺少拥有法学背景和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单位成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把握略有不足,业务股室人员的法治能力参差不齐,与日益繁重的法治任务不匹配。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重大工作亲自部署

一是抓顶层设计。主持制定本单位财政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研究上级关于全面治国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二是抓氛围营造。部署开展全局性法治宣传教育,强调尊法学法用法,在全局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理念。

(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一是聚焦改革难点。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零基预算改革等涉及体制机制调整的重大改革任务,高度关注、主动了解、及时研究,亲自组织调研,听取专门汇报,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民生保障资金管理等财政领域问题,亲自过问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维护公共合法权益。

(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一是强化内部协同。针对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可能出现法律风险的工作,协调相关股室,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加强外部联动。主动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财政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形成行政合力。

五、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聚焦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进一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年度述法、案例研讨等方式,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宪法、党内法规和财税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聚焦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局深入开展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充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自身情况,梳理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财政普法的新内涵、新举措、新要求,将普法工作落实到人,为落实各项财税政策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青山湖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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