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结果信息公示(2025年第1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市管字〔2025〕7号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南昌市青山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对青山湖辖区内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本次抽样检验食品共61批次,其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食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乙螨唑、噻虫嗪、镉(以 Cd 计)、铅(以Pb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现将抽样检验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