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办发〔2021〕4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山湖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新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青山湖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区项目办要切实抓好各个项目推进落实,并实行动态管理,区委办、区政府办将定期进行督查。
中共青山湖区委办公室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