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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219788--2019-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信息中心 生成日期: 2019-0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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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青山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81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8〕655号)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一、切实做好重大政策解读

(1)在图解政策栏目,及时发布《2018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江西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若干措施》、《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并进行了图文并茂的解读。(2)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一周年宣传活动,公开试验区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改革成果、经验模式等信息,加强生态文明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3)做好信息公示与归集工作。2018年,新注册登记企业3684户,变更3281户,注销1087户,吊销314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7540户,注销4456户,变更823户,这些市场主体的信息全部通过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归集并公示,并与“信用南昌”网站实现连接和信息共享。(4)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力度,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标年内全覆盖,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了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一是公开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单两库。依法在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和企业名录库,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二是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对被抽查的名单,第一时间随机确定抽查人员,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信用监管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三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认真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8〕89号),对区发改委立项的区重大建设项目:中国针织服装创意产业园项目二标段、瀚泓青湖产业园A区工程一标段、瀚泓青湖产业园A区工程二标段、昌富路(东升大道—高新大道)工程、秦胜一路、秦胜二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及时进行公开;(2)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向社会及时公开中国(江西)针织服装创意产业园、南昌电子信息(LED)产业创新示范园等重大重点项目推进进度,佛塔村高新大道幸福家园、石桥村拆迁安置房等民生工程进展情况;(3)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监管信息,单体零售药店的申办和GSP认证信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情况、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一些药品退市信息。2018年,公示了获得 GSP证的7家单体药店,12起药品案件办理情况,转发了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等信息;(4)进一步做好了我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监管执法、重点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5)做好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等民生工作,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了2018年城镇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标准信息,以及低保申请、审核及审批工作流程,散居孤儿申请审批程序。(6)按照目录清单及动态管理的原则,区财政局联合区发改委(物价局)制定印发了《2018年青山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青山湖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18年青山湖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其中:《2018年青山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我区10个部门,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青山湖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我区5个部门,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区及时在政府公开网站公布了文件文件和清单,并督促各有关收费单位严格按照收费清单做好公示工作,凡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

2.依法行政信息公开

(1)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放管服”改革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利用门户网站公示,加强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改革工作、改革成果的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3)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体系。编制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4)进一步做好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通过青山湖区政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开答复全文。(5)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后,发文《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详细说明了公开的内容、时限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的预决算公开方案,各部门已按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途径公开预决算信息。在公开总预算的同时,公开了全区的“三公”经费预算及说明,并且细化到“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上网,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容等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处罚信息,2018年对1个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处罚决定。同时,及时更新了采购目录。制定了《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关于区本级预算单位2018-2019 年度空气净化器、LED显示屏和电动专用车实行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关于 2018-2019 年度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工程造价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物业服务、宣传策划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青山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山湖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做到信息发布及时、保证单位采购业务无缝对接。(7)深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坚持债务统一管理,依法接受各方监督,对全区债务实行全口径管理,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财政归口管理。及时公开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将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等信息纳入政府预算公开,债务管控阳光透明。下一步还将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自律机制。

3、政务舆情回应处置

一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坚持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和审批,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发布。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开展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了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三是有效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化解各种热点、难点问题矛盾,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切实做好“互联网 政务服务”

一是公开《南昌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试行)》,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二是更新公开了权责清单事项,将我区权责清单事项部署在审批系统,并与网上办事大厅对接;三是完成青山湖区审批系统更新上线,加快推动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四是完成“一窗”综合服务系统上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企业网上咨询及办理业务;五是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务服务网功能,加快推进省市县纵向到底、部门间横向到边的互联互通;六是及时衔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18〕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8〕36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洪府发〔2018〕32号),经审核论证,印发了《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湖政发〔2018〕25号),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19项,调整70项(含承接15项、调整39项、整合13项、新增3项),同时对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精简。精简后的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198项。同时,建立完善了网民留言,互动咨询,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2018年全年,在青山湖区政务网和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12745条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378条,政务动态类信息8453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3914条。七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登记、注销等流程办理时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各类业务能及时受理、高效办结。以前企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交6套材料,填写申请事项100多项,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往返十几次以上才能办好证照。自实施“一照一码”后,企业只需提交1套材料,填写申请事项几十项,三天就可以在服务窗口申请到营业执照。八是服务窗口落实统一着装要求,提高部门形象识别度。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网站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通报。二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主要通过青山湖区政务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做到能公开的全部公开,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利用信息,热切回应群众期盼。三是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四是整合政务服务热线。在全市首创“人大 12345”新模式,即:人大代表定期接听12345热线,对热线诉求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回访,并将人大代表考核评分作为重要的一项纳入年终考核体系。汇聚力量化民困、解民意、惠民生。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12345热线办结效率及满意度。《南昌日报》于2018年11月6日作了题为《人大代表定期接听12345热线》的报道。

五、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应标注有效性,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形成定期分析依申请公开情况的机制。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轮训。强化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措施,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2019年我区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教育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附件3

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87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2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1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39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3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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