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2009年度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xq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116896,电子邮箱: qsh-zww@163.com。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09年,青山湖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取得了较大进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目标考核,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青山湖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各乡镇园区、街办、部门也都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构、抽掉了专门人员。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青山湖区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编制了《青山湖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山湖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设立了公共信息查阅点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青山湖实行了“三监督一评比”,即强化民主监督、廉政监督、群众监督,建立考评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为了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09年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77条,其中:概况信息670条,法规文件76条,发展规划15条,工作动态2262条,人事信息49条,财经信息41条,行政执法23条,公共服务41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全区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为3件。全部予以公开答复,主要涉及到土地挂牌出让、房屋管理、社会平均工资等方面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和企业政务信息咨询1325次,本区政府网站2009年度访问量达364286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察机制,由区监察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对外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接受并处理各类社会投诉。2009年本区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填报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致使有些部门公开的信息还不规范,信息归类不准确;少数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规范信息填报分类。
3、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公民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
七、说明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青山湖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09年12月31日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17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17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3 |
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条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3.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行政申述数 |
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