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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05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0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四专”加强城乡医疗救助 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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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青山湖区进一步做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确保困难群体医疗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安全发放,今年1到7月,累计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65万元。

一是实行专户管理。青山湖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二是实行专人负责。青山湖区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下达拨付专项资金,做好资金台账。

三是救助专门对象。明确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五类人员,对此类人员实行门诊、住院以及专项医疗补助。

四是实行专款专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医疗救助结算方式实行网上医院同步结算为主、手工结算为辅,手工结算实行社会化发放,涉农医疗救助补助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优抚对象,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安全、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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