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是指我市给具有南昌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补贴。
二、标准
(一)80周岁(含)至9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80元提高到100元。
(二)90周岁(含)至10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150元提高到2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老人均可自愿申请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1式2份。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并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验原件。
四、受理
对证明材料齐全、核实情况属实的,村(居)委会应及时签署受理意见,上报所在镇、街道、管理处民政所。 镇、街道、管理处民政所应在收件后5 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所在青山湖区民政局审批。青山湖区民政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批准完毕,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时间以老年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当月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