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具有青山湖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
二、发放标准
(一)80周岁(含)至90周岁(不含)老人 100元/人·月。
(二)90周岁(含)至100周岁(不含)老人200元/人·月。
(三)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1000元/人·月。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特困高龄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驻昌部队中有军籍、无户籍,但持有我市有效身份证件的高龄老人,由驻昌部队指定专人统一代办。
申请时需填写《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1式3份;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A4幅面)各1份,并验原件(驻昌部队中高龄老人无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属敬老院或福利院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和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由驻昌部队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和所在部队正式介绍信。
四、审批流程
村(居)委会受理核实后,上报所在镇(街道、园区)民政部门审核,最后交区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