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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29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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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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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

2.1  区级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2.2  人民政府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  电力企业

2.5  专家组

3  监测预警信息报告

3.1  监测

3.2  风险分析

3.3  预警

3.4  预警变更与解除

3.5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措施

4.3  指挥协调

4.4  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保险理赔

5.3  事件调查

5.4  应急处置评估

5.5  恢复重建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

6.2  应急物资与装备

6.3  应急电源

6.4  通信与信息

6.5  技术保障

6.6  经费保障

6.7  其他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

附件1  青山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附件2  青山湖区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附件3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附件4  规范化格式文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南昌市青山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保证人民生活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青山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山湖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政企联动、保障民生的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各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应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青山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停电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2.1  区级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2.1.1区停电应急指挥部

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是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应对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协助联系工作的副主任、区发改委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供电公司经理担任。

区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决定保证青山湖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秩序的重要事项,做出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镇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5、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6、其他事项

区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工作职责见附件2。

2.1.2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青山湖区大面积停电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国网南昌市青山湖区供电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委分管领导、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区供电公司副经理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供电公司等单位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供电公司等单位为社会救援提供应急供电保障;

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会同供电公司向南昌市发改委和国网南昌供电公司提出援助请求;

4、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建议,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

5、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信息;牵头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工作;

6、组织修订本应急预案,指导各镇制订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各镇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2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成员单位

网信办:根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安排,指导电力部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安排和组织新闻发布;加强对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发改委:负责协调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综合协调全区电保障工作和全区电网调度信息的管理、监督及电网运行预警预测分析工作。

区科工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期间通信保障工作。

供电公司: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及时通过电力短信平台向用户发布停电信息,并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建议;在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公安分局:协助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城管: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启动停电应急响应,并为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管理:负责参与相关领域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根据职能参与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提供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镇应急指挥机制

各镇设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处置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在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各级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值班单位,应服从该调度机构的调度。

2.5专家组

    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

1)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在自然灾害多发的季节,供电公司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强对气象、洪涝、地震等灾害的信息收集。

2)电网运行风险监测。供电公司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的安排,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电网检修等特殊运行方式的风险监测。加强调度计划管理,加强电网负荷平衡的调度计划管理。

3.2风险分析

青山湖区行政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危险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

2、设备事故;

3、外力破坏;

4、电网薄弱环节;

5、能源供应。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级别:

1)应急管理(气象、地震部门发布台风、风暴潮、冰冻、地震等灾害蓝色预警;

2)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南昌供电公司发布可能导致青山湖电网发生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预警;

3)经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黄色预警级别:

1)应急管理(气象、地震部门发布台风、风暴潮、冰冻、地震等灾害黄色预警;

2)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南昌供电公司发布可能导致青山湖电网发生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预警;

3)经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橙色预警级别:

1)应急管理(气象、地震部门发布台风、风暴潮、冰冻、地震等灾害橙色预警;

2)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南昌供电公司发布可能导致青山湖电网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预警;

3)经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红色预警级别:

1)应急管理(气象、地震部门发布台风、风暴潮、冰冻、地震等灾害红色预警;

2)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南昌供电公司发布可能导致青山湖电网发生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预警;

3)经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3.3.2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发改委,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发布程序。供电公司根据职责分析自然灾害、电网运行、电网设备、外部环境、供需平衡等方面风险,提出预警建议并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蓝色、黄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发布内容。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危险源提示、预警级别、预警期、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发布对象。电网大面积停电区域内政府机关、重要用户、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等。

发布方式。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

3.3.3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及时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短信等宣传停电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供电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黄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发布有关信息,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电源设施等做好停电应对工作;调集应急抢险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3)橙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供电公司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及电网黑启动方案,保证电网事故后尽快恢复供电;重要电力用户做好启动应急电源的准备,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出现人身伤害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红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措施:供电公司向国网南昌供电公司申请南昌市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青山湖区周边地区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3.4 预警变更与解除

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预警行动效果,事态发展已经得到控制且不满足预警条件时,可以结束预警。供电公司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或预警结束的建议,经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3.5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本部门主要或分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进行响应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同时,供电公司、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发地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报告时限和程序

停电事件发生后, 供电公司应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突发事件发生后1个小时)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对应应急响应分级标准见附件4。响应级别确定可采取以下方式:

1)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Ⅱ、Ⅲ级应急响应;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区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响应级别。

4.2  响应措施

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事发单位应根据职责和应对工作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

先期处置

1)立即开展电网调度事故处理;

2)迅速开展电网设施设备抢修和恢复工作,缩小和减轻事故影响,同步开展设备设施受损情况收集取证;

3)做好重要用户应急供电、队伍支援和物资调配等准备工作;

4)立即关注相关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报刊等媒体,做好舆情监测、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5)全面了解事件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调度处置

调控分中心:

1)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供电;

2)接受上级调度机构领导,积极开展电网事故处置工作,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网故障处理,防止电网瓦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掌握电网故障处置进展,向大面积停电处置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和上级调度机构汇报处置情况,做好业务指导

4)优先进行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工作;

5)按照政府批准的重要供电序位表,迅速恢复客户电力供应;

6)开展电网停电范围和影响程度分析,及时向营销部、应急办及相关部门通报电网停电范围,负荷损失、电量及电网恢复等相关信息;

7)做好事故期间电网二次风险分析及预警发布工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重要用户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8增加配网抢修指挥中心坐席备班数量,保障抢修电话需求

设备抢修

1、运检部:

1)组织制定抢修救援方案;

2)迅速调集应急抢修队伍、物资,开展设备抢修和跨区支援;

3)及时向现场派出技术和管理人员,指导现场抢修工作,安排部署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援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电网恢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收集统计现场设备损坏、修复信息,及时向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

6)组织开展信息系统、通信设备抢修恢复工作

7)根据需要组织基建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安监部:

1)组织做好抢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2)掌握事件处理进展情况,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信息,向大面积停电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电力支援

1、营销部:

1)根据调控分中心提供的停电范围,立即组织梳理所影响的高危重要客户名单,及时告知重要客户事件情况,协助重要客户实施突发事件防范措施,指导用户启动备用应急电源。同时编写停电信息报国网北中心和上级区政府营销部,通过95598电话录音告知广大停电用户;

2)做好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和电力供应,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客户和人民群众基本用电需求;

3)收集汇总客户侧应急电源支援需求,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或经区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应急办和运检部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向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铁路运输、民航系统、通讯、供水、供气、煤矿等重要场所、重要客户提供应急供电和应急照明支援

4)收集统计停电用户数及占比、恢复信息、对重要客户恢复供电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

5)做好停电期间的优质服务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走访,协助重要用户开展涉电应急救援和人员疏散工作。

2、安监部:

1)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参与应急供电、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跨区支援;

2)联系政府应急办、交通、公安等部门,为电网恢复、电力保障等工作提供便利。

协调联动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救援需要首先按照签订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协议,启动与国网南昌县供电区政府、国网南昌市红谷滩供电区政府的协调联动机制,并向国网南昌供电区政府应急办汇报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范围、影响以及电网受损情况,接受市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了解社会损失和影响,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社会应急救援,并根据区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向、社会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援助请求,共同应对停电事件

舆情引导

1、党建部:

1)及时收集有关舆情信息,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设备设施抢修恢复情况,组织编写新闻报道材料;

2)立即对广播、电视、报纸、微博、论坛、网站、博客等舆情信息进行24小时监测,汇集有关信息,跟踪、研判社会舆情,及时调整应对策略,有针对性的开展舆论控制工作;

3)联系和接待社会新闻媒体,及时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4)停电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区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按照模板滚动发布相关停电情况、处理结果及预计抢修恢复所需时间等信息,与省、市主要媒体进行沟通,说明停电事实、初步原因等情况;

5)向区委宣传部、新闻办、上级区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事件情况;

6)30分钟内,组织区政府系统核心网络通讯员进行24小时在线舆情监测,发现舆情,及时跟帖。每一小时向部门主任报告一次,每二小时向应急办报告一次,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7)组织相关媒体和区政府新闻管理人员在3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采访;

8)经区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在6个小时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及时发布信息,做好信息披露与舆论引导工作。

2、营销部:

1)协助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工作;

2)按照故障信息标准答复程序,通过营销系统平台与停电小区的物业经理、村委会等相关停送电联系人取得联系,告知停电原因、抢修恢复所需时间等信息,请求理解和支持,必要时组织员工深入停电区域,作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请求理解和支持

3)加强与国网客户服务中心的联系,及时报告停电信息和抢修进展情况

物资、通信、后勤保障

1、运检部(物资供应中心):

1)组织做好应急抢修装备、物资供应,确保物资配送及时到位;

2)提供可调用的应急物资装备相关信息。

2、运检部(信通

1)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做好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技术保障;

3)做好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技术保障。

3、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

1)做好区政府本部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安排,提供必要的生活办公用品;

2)统一安排现场抢修人员食宿问题,对抢修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2)加强本部大楼安全供电保障;

4)组织做好现场人员救护,与医院联系伤员转移、治疗事宜;

5)向大面积停电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后勤保障和现场人员健康状态等情况。

4、安监部(保卫处):

加强本部调度通信大楼安全保卫;

防御次生灾害

1、事发单位、救援单位、相关部门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停电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2、事发单位、救援单位、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隐患排查和缺陷整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害、火灾等次生灾害。

事态评估

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大面积停电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必要时作为请求市区政府及政府部门支援提供依据。

4.3  指挥协调

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4.3.1  Ⅰ级响应

1)当南昌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执行相关决策部署并参与电力恢复组和综合保障组相关工作;

2)组织召开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应急办

4)区政府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专家、班组组成专业抢修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相关施工队伍,充实专业抢修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办汇报处置情况,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应急救援联动协议单位提请支援,开展联动活动,提请支援时应明确所需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明细;

7视情况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南昌市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协调处置由于停电造成的各类突发事件;

8)合理调配应急资源,根据各级政府、上级政府等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或经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对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用户或区域给予紧急供电保障;

9)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联系新闻主管单位和各大媒体,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3.2  Ⅱ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当南昌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执行相关决策部署并参与电力恢复组和综合保障组相关工作;

2)组织召开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应急办

4)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专家、班组组成专业抢修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相关施工队伍,充实专业抢修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办汇报处置情况,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应急救援联动协议单位提请支援,开展联动活动,提请支援时应明确所需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明细;

7视情况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南昌市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协调处置由于停电造成的各类突发事件;

8)合理调配应急资源,根据各级政府、上级政府等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或经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对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用户或区域给予紧急供电保障;

9)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联系新闻主管单位和各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3.3  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组织召开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2)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应急办

3)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专家、班组组成专业抢修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相关施工队伍,充实专业抢修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5)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办汇报处置情况,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应急救援联动协议单位提请支援,开展联动活动,提请支援时明确所需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明细;

6)根据需要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政府应急办或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协调处置由于停电造成的各类突发事件;

7)合理调配应急资源,根据政府、上级政府等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或经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对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用户或区域给予紧急供电保障;

8)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联系新闻主管单位和各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Ⅳ级响应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区政府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各相关部门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事件信息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应急办

2)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区政府应急办及时跟踪事件发展情况,协调相关应急工作,做好各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工作;

4)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联系新闻主管单位和各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5)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经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同意,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结束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政府结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区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5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贯彻“考虑全局、突出重点”原则,开展善后处理。

2)公司各单位应认真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3)公司各单位应整理受损电网设施、设备资料,做好相关设备记录、图纸的更新,加快抢修恢复速度,提高抢修恢复质量,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5.2  保险理赔

运检部应及时核实、统计设备设施损失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财务部统计、汇总财产损失信息,牵头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索赔。

5.3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件调查外,公司还应组成事件调查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事件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4  应急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公司应急办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并报公司大面积处置领导小组审阅。事发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置全过程资料收集保存工作,主动配合评估调查,并对应急处置评估调查报告有关建议和问题进行闭环整改,评估调查报告必须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5.5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公司组织或督促相关单位结合政府规划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应急队伍体系,在公司现有生产检修和基建安装力量的基础上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及应急救援基干队伍,建立公司应急专家库,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应急队伍建制、当前管理人员和队伍名单;加强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应争取必要的资金投入,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信息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积极获取政府相关部门、其他电力企业、社会机构外部应急物资装备信息。注明储备应急装备清单和集中地。

6.3  应急电源

加强应急电源系统建设,根据自身情况配备各种类型、各种容量应急电源车、应急发电机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事件发生后应急电源可以立即投入使用。

6.4  通信与信息

持续完善电力专用通信网,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不断完善安监、生产、营销、应急指挥、ERP、GIS等信息系统功能,强化系统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保障应急期间相关信息与客户访问畅通。

6.5  技术保障

1)开展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2)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应急管理水平。

3)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建设,依托调度自动化和其他信息系统,实现应急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6.6  经费保障

对于应急响应会或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发生相关审批、备案程序后,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6.7  其他保障

1)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与社会物流企业的合作,在优先利用公司自身交通运输能力前提下,合理使用社会交通运输资源。

2)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电力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保卫。

3)加强与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公司应急人员医疗保障工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区政府各单位应组织与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密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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