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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9297-7624-72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1-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全生产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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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1)对安监部门负责监管的高危行业企业:抽查比例按照省安监局的工作要求确定

2)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抽查比例按照省安监局的工作要求确定。

(下同)

1)对安监部门负责监管的高危行业企业:抽查频率按照省安监局的工作要求确定

2)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抽查频率按照省安监局的工作要求确定

(下同)

2

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6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

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

安全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设备情况

 

 

9

重大危险源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

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

 

 

1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

应急救援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6

事故防范整改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17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6989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

 

市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18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设立条件符合情况

 

 

19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20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情况

 

 

21

职业病防护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22

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事项警示说明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事项警示说明情况

 

 

23

急性职业损伤应急设施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工作场所应急设施设置或者配备情况

 

 

24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情况

 

 

25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26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27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2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29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26277980、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

市安监局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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