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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2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临时利用青山湖大道以西地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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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将中心已收储的位于青山湖大道以西地块,面积为7.128亩土地临时利用,租期为1年,用于公共停车场(非盈利性),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以上公告自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本公告内容由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念萍、喻舒舒

联系电话:0791-83987005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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