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南
办事对象:自然人
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实施机构:南昌市青山湖区民政局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
窗口地址:青山湖区各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791-88105503
基本信息:不支持通办、支持物流快递、不支持网上支付
服务渠道:各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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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为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2.【不予批准的条件】 1.不符合孤儿认定条件;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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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定依据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赣民发〔2011〕6号);《南昌市社会救助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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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清单
1.《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2.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法律文书原件;
3.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4.孤儿监护人(抚养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5.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孤儿监护人(抚养人)的贫困证明;
7.残疾孤儿需提供残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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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
1. 预约:【电话预约】0791-88105503
2. 申请:【窗口提交】:青山湖区各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青山湖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到窗口次数:1次
3、受理:窗口申请: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性,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审查:乡镇(街道)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审核:在孤儿所在村(居)委会进行情况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确认。
7、决定:审批通过后,每月10日前按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