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青山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杰霞为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李杰霞,女,汉族,1983年2月出生,西南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任命:
王经毅同志为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刘祥祯同志的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
范友子同志的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小华同志的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卫兵同志的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齐利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