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字〔2018〕20号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岳丽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岳丽明同志任青山湖区商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饶和庆同志任青山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魏娜同志任青山湖区站东街道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索引号: | QSHQ-5046-8813-676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6-2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