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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120-0401-2023-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2-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信息中心积极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打造“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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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及时获取政府部门预算信息,提高青山湖区各预算单位信息的透明度,区财政局信息中心、预算股多措并举,切实做好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区直单位、镇、街办、园区单位预算信息从“纸上”落实到“网上”,公开无死角,全覆盖,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财政”。

一是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平台公开。为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区直各单位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算公开,财政局信息中心根据预算股收集的单位公开链接,统一在财政局网站页面专栏进行统一链接操作,提升预算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工作部署,印发了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方式、时限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此外还优化了预决算公开平台网站,逐步提升预算公开质量和水平。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明确考核标准。在全区预算公开工作完毕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由财政绩效评价股对部门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青山湖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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