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履行有关的地方金融法规、规章,实施依法行政。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驻区金融机构,引导银行信贷服务实体经济,引导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配合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金融监管和提出风险建议。
(四)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强化对全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负责地方金融统计工作。
(五)牵头组织开展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机制,牵头维护全区金融稳定。
(六)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负责组织、指导我区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区内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工作;监测我区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
(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大重点项目融资工作,推动区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各类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属资产(包括区属企业资产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根据我区实际拟定补充规定和实施办法,履行区属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区属资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及事业、南昌市青山湖区区属企业管理中心。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186.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77.50万元,较2018年增加726.82万元,增长29.56%;本年收入合计2808.52万元,较2018年增加579.53万元,增长26.00%,主要原因是:对下属企业的经费转支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55.80万元,占39.42%;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52.72万元,占60.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186.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11.71万元,较2018年增加967.03万元,增长47.29%,主要原因是:对下属企业的经费转支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74.31万元,较2018年减少240.20万元,下降57.95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年底到账未支付的款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88.32万元,占82.62%;项目支出523.39万元,占17.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8.44万元,决算数为131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7%。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00万元。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5.51万元,决算数为127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6%,主要原因是:存在转支下属单位的经费。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8.13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淡储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5.35万元,较2018年增加197.58 万元,增长41.3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人员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9万元,较2018年减少407.10万元,下降79.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转支下属单位款以项目支出转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8万元,较2018年减少21.77万元,下降78.7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这方面的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37万元,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37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61万元,降低66.1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办公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
7个,共涉及资金54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资产经营公司费用补贴”、“化肥淡储补贴”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率和执行效率较好,按照单位设定的几项内容,安排多项工作,特别是对大型活动的保障,充分的利用了项目经费,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达到了单位年初设定的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化肥淡储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化肥淡储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化肥淡储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3万元,执行数为23.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农户稳定进货价格,推动当地农产品发展,为农民降低成本,城乡互动、双向流通,构建农村农资产品体系;二是干部培训次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对淡季储存化肥工作的意义、作用认识不到位,导致区、乡镇、村淡季储存化肥工作发展不平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淡季储存化肥工作实现新发展。二是探索创新农业生产工作与化肥储备工作相结合的有效载体,为实现地方农业生产的稳定发挥优势作用搭建平台。三是深入推进淡季储存化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五是继续普及农业生产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六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供销社系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七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供销社社会影响力。。
化肥淡储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运转正常,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了淡季化肥储存工作的较好开展,打好了工作基础,打开了工作局面,群众对淡季化肥储存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农业生产将有深远的影响。该项目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公众满意度高,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项目平均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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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三)运行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