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南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计量等各类行政审批。
(四)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动产抵押物登记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
(六)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七)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八)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十)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十一)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六)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依规组织指导实施突发性事件等非常时期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串通、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变相提价或压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完善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和价格社会监督机制。
(十七)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中介组织。
(十八)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单位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紧扣中心,主动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效能,进一步提升监管成效,进一步彰显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高标准、高服务的市场监管,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青山湖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执政环境建设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长管。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落到实处。着力去除“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全局上下要彻底改变“怕”的心态,着力扭转“慢”的惯性,坚决杜绝“假”的现象,高度警惕“庸”的危险,突出整治“散”的风气,解决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以全新的精神风貌迎接工作任务,构建风清气正执政环境。
(二)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依法履行监管部门职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提高专业检验能力。提高对常见食品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和应对常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能力。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规范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及时公示不合格产品、违法销售行为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规范化、监管信息公开化。完善风险隐患排查,多手段排查、及时处置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项目的抽样检验力度。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加强政府服务,支持改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条件。规范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全面推进智慧监管模式应用。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智慧监管平台。在不断探索和借鉴友邻省、市、区开展监管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建立安全、可靠、易管理维护、可扩充的先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系统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执法记录信息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为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交互平台,为食品安全单纯由政府监管向社会综合治理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目前,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已成功招标,并通过专家的验收评估,区市监局正分批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以期更快、更好、更全面促进智慧监管系统顺利推广应用。
(四)全面推进基层分局规范化建设。按照“五统一、五规范、五优化”要求,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基层监管分局办公场所、服务窗口、执法车辆等使用统一的标志标识,落实统一着装要求,提高基层监管部门形象识别度,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度。第一批试点的昌东、塘山、京东三个分局的改造提升工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基本完成,初具成效。2019年,我局将全面推进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同时,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优的基层执法队伍。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77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58人、自收自支编制22人;实有人数234人,其中:在职人数160人、包括行政88人、全部补助事业56人、自收自支1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09.59万元,比上年减少399.39万元,下降12.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9.59万元;上年结转3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909.59万元,比上年减少399.39万元,下降12.0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54.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7.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1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6万元;项目支出255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5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9.5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3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84%;商品和服务支出1365.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73.19万元,较上年减少276.28万元,下降8.77%。具体支出情况是: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800.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48%。发展与改革事务72.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328.77万元,较上年减少347.22万元,下降20.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结转资金比本年度多。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96.3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96.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25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8.8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4.6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2万元,比上年减少23.3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减少。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有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本部门用于市场监督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