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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2-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青山湖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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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是主管财政事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定区与乡镇(街道、园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对镇、街办、园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6、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8、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我区贷款的有关业务。

  9、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0、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财政局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工作目标任务(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

财政总收入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

说明:市财政局尚未下达我区2019年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暂定为区政府工作报告中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工作举措

1.抓收入,着重做大财政蛋糕。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努力克服减税降费、企业外迁等各项不利因素带来的减收困难;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经济走向,及时跟踪税源变动情况,加强对主体税源、新兴税源调研分析,掌握收入组织的主动性;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紧密跟踪辖区重点税源行业的变动趋势,增强收入组织工作的主动性和可预见性,做到应收尽收,做大做强财政蛋糕,确保年度收入目标全面完成。

2.惠民生,着重保障社会发展。根据人大代表票决情况安排资金,确保各个民生实事项目高效完成;优化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财力统筹,健全多层次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支持文化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优化城市供给,全面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动城区提质发展。

3.推改革,着重完善运行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适时启动区对镇街园区财政体制调整工作,理顺区和镇街园区的权责利关系;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启动区预算单位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切实提升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国库电子化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压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按照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车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启动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将使用财政票据的收缴行为全部纳入管理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强化财政监管职能、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4.重监管,着重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及流程,保障资金存放安全,防止出现资金安全风险事件;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建立健全项目储备体系,做好隐性债务防范和化解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对重大支出项目及时跟踪问效,并加强绩效结果运用,探索建立绩效问责制,加快形成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倒逼机制;继续跟踪和完成相关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切实提高资金运行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共有预算单位5,包括局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9,实有人数55,其中:在职人数55,包括行政人员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8;离休人员1;退休人员14

   第二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80.92万元,比上年减少84.13万元,下降4.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8.7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52.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80.92万元,比上年减少84.13万元,下降4.04%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58.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1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828.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7%;项目支出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80.92万元,较上年减少84.13万元,下降4.04%。具体支出情况是:财政拨款支出的2080.92%,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219.85万元,较上年减少342.46万元,下降26.45%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9.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49.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二级单位预算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有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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