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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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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2017年政府预决算公开

青山湖区2017年政府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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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区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18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731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会议上)

青山湖区财政局局长   黄邵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区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青山湖”的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各项挑战,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我区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是: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4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6%;上级补助收入108567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444万元,调入资金888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8918万元,收入合计328287万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5403万元,上解支出1452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2217万元,支出合计32214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14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146万元。决算数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收入决算数与报告数持平,支出决算数与报告数持平,补助收入比报告数减少1680万元,上解支出比报告数增加392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比报告数减少2058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对我区财政决算的批复情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市对我区的统一结算办法,我们对镇(园区)2017年财政收支进行了结算,并正式编制了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2017年区本级收入2498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2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04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697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6217万元,调入资金8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522万元。2017年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117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21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7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876万元。

政府性基金市级补助收入6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08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307万元,调出资金88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99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3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1532万元,同比增长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87439万元,同比增长22%,年末滚存结余为201522万元。

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1095万元,较去年减少689万元,同比下降38.6%。区本级“三公”经费960万元,较去年减少352万元,同比下降26.8%

2017年省财政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86340万元(一般债券45444万元,专项债券40896万元),其中:置换债券额度73215万元,新增债券额度13125万元;置换债券分别用于置换区城投公司“罗家基础设施工程项目”58717万元和“青山湖中北大道综合改造项目”8498万元、昌东经贸公司“农商行贷款项目”6000万元;新增债券分别用于区城投公司“涂黄村旧城综合性住房小区项目”6000万元、昌东管委会“石桥村旧改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3800万元、“义坊东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2858万元和“六条路病害处理工程”467万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7年我区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支出及时拨付,区镇两级全部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定信念,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开拓奋进,财政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任务。

上半年,全区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78860万元,完成预期目标58.9%,同比增长31.5%;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4844万元,完成预期目标52.1%,同比增长15.2%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9411万元,同比增长5.2%(剔除去年上级财政下达的幸福渠建设资金11910万元等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14.2%),其中:区本级支出124476万元,同比增长2.87%;镇级支出34935万元,同比增长14.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万元,同比增长9.9%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万元,同比增长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万元,同比增长 %

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来看,我区财政收支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收入增势进一步加快。从上半年完成情况看,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总收入增幅连续6个月超30%、地方收入连续6个月超10%,顺利实现“双过半”任务,为全面完成2018财政收入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3.7%,连续6个月保持90%以上水平,全市排名第2位,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实现又好又快增长三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财政支出总量达到15.9亿元。全区用于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业等民生资金达10.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的67.3%,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虽然良好,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国家持续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进一步深化,财政增收难度继续加大,收入增长的新动能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壮大;二是可用财力增长与刚性支出需求矛盾越来越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巨大压力;三是在落实民生政策过程中,部分民生政策执行不够严格,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这些都为今后的财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回顾上半年,在完成财政预算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强征管、谋全局、促增收

今年以来,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组织收入工作较去年相比难度和压力有增无减。为此,区财政部门积极应对,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与区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组织收入;主动沟通对接上级财政、税务部门,确保我区及时全面承接省下划税户,防止税收流失;出台《关于加强跨区域建筑安装业地方税费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堵塞漏洞,确保跨区域建筑安装业地方税费应收尽收;分析掌握税源结构和征收形势,对大小税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抓好重点税源的足额入库,为完成全年增收目标奠定基础。

2.重服务、兴财源、促发展

围绕“三区联动”的发展新格局,着力支持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安排高铁东站建设前期费用200万元,着力支持重点功能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拨付外贸发展专项资金412万元、出口扶持资金1374万元,推动我区外贸出口持续向好发展;兑现“两创示范”奖扶资金3400万元,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创业活动;拨付250万元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210万兆驰光电发展补助资金,推动我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发放“财园信贷通”放贷总额 20164万元,为50户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3.保基本、惠民生、促和谐。

坚持民生优先导向,着力支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持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上半年教育支出达到25563万元,促进教育多元化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今年已累计拨付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5564万元,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1万人和25.4万人,保险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筹集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03万元,使5567名低保对象按时领到了低保金, 提高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拨付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田水利设施等补助资金438万元,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安排食品安全监测等相关经费824万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拨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335万元,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让老百姓高高兴兴出门、干干净净购物;拨付市容经费6578万元、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六大环境提升项目奖补资金2292万元,拨付省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清洁家园”工程补助经费217万元,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刷新城市“颜值”;拨付罗城路、江大南路、北京东路示范区综合整治等工程款2356万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让群众出行更加方便。

4.讲规范、严管理、促改革

印发《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对街办准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对收支范围、收支基数、奖励措施等事项进行了修改,激发街办发展新活力;出台我区环境保护税区级收入划分方案,确保我区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项目预算安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资金约束,提升资金效益;按照“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的原则,对各类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规范,确保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工作的需要,做好全区公务消费监管、调研工作,在进一步提升上线率的同时,抓好上线质量;推动公务卡改革向纵深发展,当前现金支付比例仅为1.1%,在规范公务支出、减少单位现金结算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持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再度收回4667万元,由区财政重新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转贷置换债券54884万元,用于置换罗家片区拆迁安置房项目与2015年转贷到期的政府债券本级,有效降低了地方政府举借成本,充分缓解了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

5.防风险、尽职责、促安全

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严格执行差旅费等公务支出制度自查自纠及整改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格执行差旅费等公务支出制度自查自纠及整改活动,让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开展各镇、街道、园区 “小金库”全面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紧紧抓住“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问题;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要求1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均需申报绩效目标,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对南昌市本级中心城区民生保障资金和惠民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分别拟定区、局迎审工作方案,全力配合宜春市审计局进行我区民生保障资金和惠民项目专项审计工作;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在各个项目评审环节中进行质量控制,保证评审定性定量客观、公正、准确,降低或避免评审风险,截止6月份,共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42项,送审金额28507万元,审定金额21497万元,核减金额7010万元,核减率24.6%;完成工程项目预算审核27项,送审金额13979万元,审定金额11647万元,核减金额2332万元,核减率16.7%

三、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围绕2018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和安排,积极组织收入,强化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全年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

(一)围绕“强实力”,进一步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加大稽查、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全面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外来建安等税源管理,进一步核实纳税人应税信息,摸清税源底数,全面做好相关清查工作;以国、地税合并为契机,充分发挥合并作用,提供优质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加大税源监控力度;结合“两创”示范工作的开展,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扶持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加快发展,涵养财源,增强财税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围绕“惠民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立足“三区联动”发展新格局,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按照“财力优先向民生集中”的要求,提高民生事业保障水平, 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把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围绕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建设目标,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加快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步伐,为城市发展激发新活力。

(三)围绕“促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建立跨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标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有效提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多方共赢;建立健全我区公务经费管理制度体系,推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工作,包括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资金使用安排等,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对逐步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进行置换,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争取新增债券,确保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市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署,在全力保障和争取我区财政利益基础上,适时研究启动我区改革,理顺区和镇街园区的权责利关系。

(四)围绕“防风险”,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能力

根据省财政厅、金融办《在全省乡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镇、街道、园区“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我区乡镇“小金库”全面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区纪委《关于印发<2018年青山湖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2017年办理了竣工结算的民生工程、创业担保贷款、医疗救助等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整治,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维护群众利益;根据此次民生保障资金和惠民项目专项审计结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控制项目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青山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总决算公开(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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