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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330-0403-2024-00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7-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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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53提案的答复

陈通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抵制网购缺斤短两,加大网购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存在的网络销售监管有二种方式。一是网络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青山湖区无网络平台经营者,故无监管对象。二是在网络平台上的经营的经营者所在地监管,如果该经营者在青山湖区辖区,网购有短斤少两现象,就是我们的监管对象。

针对第二种方式,在网络平台上经营的经营者在青山湖辖区,如果经营有短斤少两现象,市场监管部门则可以进行以下几种处罚:

1、如果经营者销售的是定量包装商品存在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国家规定,我们将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给以处罚。

2、如果经营者销售时是使用计量器具销售,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超过国家规定,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给以处罚。

3、如果经营者销售时不使用计量器具销售,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超过国家规定,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以处罚。

现就如何抵制网购缺斤短两,加大网购监管力度,我单位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具体如下:

一、主要措施

1、摸清主体基本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网络平台名称、数量、分布、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主体经营资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逐个查看辖区内的网络销售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者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上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经营许可信息;证照是否合法有效、经营项目范围是否与实际经营范围一致,经营场所是否与注册地址一致等内容。

3、全面落实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对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加大商品审核力度,强化日常检查监控,加大对网络销售专供特供商品,过度包装商品(食品)、危险化学品等监督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和不当宣传行为,对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经营主体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如未检定或检定过期,将其线索移交至我区执法稽查局,进一步处理。

4、突出网络综合治理。对线上销售经营主体进行随机检查,2023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6家网络餐饮单位,相关网络商品8件,对发现的问题指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进行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应用好“江西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执法互助、行刑衔接,依法依规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2、认真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重要节点促销活动。依法查处侵害网络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的行为,集中整治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排除消费者解释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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