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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1年青山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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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青山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青山湖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由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山湖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81001320791)。

一、概 述

2011年度,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局各科室通力合作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咨询答复等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办公室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具体步骤和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

3、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我局专门派工作人员前往县政府网络中心,咨询并学习相关发布信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一是加快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招标信息和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二是多渠道公布服务信息,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在受理窗口张贴有关注意事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并公开受理电话。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接受市民咨询数据因系统原因无法准确统计。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一人,相关业务科室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额外政府信息公开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减免情况。

八、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量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2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主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运行。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部门协调、科室协作的有效配合。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切实增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青山湖区财政局

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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