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青山湖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九个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8100132
一、概述
2015年度,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局各科室通力合作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咨询答复等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主要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具体步骤和职责分工,切实推进、指导、协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三是人员保障到位。我局专门派工作人员前往区政府网络中心,咨询并学习相关发布信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件,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一是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加强“三大集中整治”、创先争优、双百双千等活动信息宣传,全方位展示我局工作风貌。二是加快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招标信息和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多渠道公布服务信息,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在受理窗口张贴有关注意事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并公开受理电话。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接受市民咨询数据因系统原因无法准确统计。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一人,相关业务科室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额外政府信息公开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量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6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入开展“三大集中整治”活动结合起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主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运行。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部门协调、科室协作的有效配合。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切实增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青山湖区财政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