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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006-0227-2079-1817-5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9-01-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8年青山湖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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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本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一)工作机构情况。安监局办公室是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工作机构,主要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2018年,本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意见,以及《条例》和《规定》,顺应“互联网 政务”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工作透明度,助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本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领导班子要求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坚持需求引领、问题导向,注重工作推动落实、落地、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

(三)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规范网站发布管理有关事项,营造良好有序宣传格局。为此我局严肃投稿纪律、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强化督促检查,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使网站信息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调动各股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做好要闻、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2018年通过青山湖区信息公开平台、青山湖区政务网、微信等渠道发布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实现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强化制度保障和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文件定密、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平台和信息安全,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对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况信息、部门文件、工作信息、部门预决算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青山湖区政务网发布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媒介强化宣传报道、法规解读、理论探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为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和内容,密切关注社会公众期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窄、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受众面不广,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加强互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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