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山湖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山湖区安监局办公室(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东楼503室),电话:0791-88100190。
一、概述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文件要求,青山湖区安监局成立了由副局长王建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晨兼任,同时,确定了具体信息录入、审核、系统维护人员。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拓展形式,增强效果。我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项职能,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一是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区政府的部署,我局及时开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在我局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公布了区安监局主要领导名单、机构职能情况,设立了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栏目。青山湖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安监工作的窗口。三是从便民利民出发,注重利用公告等形式公开信息,并充分利用局宣传栏、区广播电台等平台的作用,公布本局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7条。
三、咨询处理情况
0791-88100190作为青山湖区安监局对外公布的咨询投诉电话,2011年度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以来,我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科室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