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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资产金融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1-0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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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再生农村经济发展新活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作为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年,湖坊镇长春村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坚持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有序完成了股改方案制定、成员身份界定、资产清产核资、公正设置股种、科学量化股权、成员认购股份等六个环节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试点长春村选举产生了股份经济组织—南昌市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机构,标志着该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完美收官,成为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行政村。据统计,此次股改长春村共核实经营性净资产3.4亿元,量化资产1.7亿元,量化配置股份5600多万股,全村累计股东人数1013人,预计村民每年分红将达到1.2万元/人,比改革前增长100%。2016年,湖坊镇进顺村将村及村属企业的股份化资产在前两次量化后所剩的55%股份全部一次性量化给村民,资产量化达100%。

省、市先后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我区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在通过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后发文,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我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拟完成20个(含一个镇整镇推进,其他每个镇、园区安排2-3个村)改革试点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全区所有村、组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完成剩余37个村的改革任务,2020年总结验收全区60个行政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让改革成果惠及村民。感谢您一直关心和致力于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针对今后我区农村股改工作中,恳请提出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青山湖区资产金融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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