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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083-6277-9993-7772-827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9-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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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试点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精神,提高我区运用知识产权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努力开创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北京市延庆区等城市(城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等县(市、区)、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建章立制、着力宣传、服务大众、有所突破”的原则,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企业和个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构成、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作用,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平台,不断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助力青山湖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创新型青山湖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最终形成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职能划分,建立有效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开展专业分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形成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注重示范。试点工作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提高大众知识产权素养为目标,重点抓好“青山湖针纺”企业集体商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并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区上下知识产权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围绕中心,服务企业。试点工作坚持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同时,试点工作坚持从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做好服务,使知识产权工作切实成为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加速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有效抓手。

三、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在我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企、政群联动、上下协作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使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提升服务全区科技创新整体水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日益增长。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更加注重企业、个人的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主体地位,确保专利申请量、投权量年均增长率达到2%以上,发明专利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比例逐年提高。全区年累计专利申请2000件以上,累计专利授权80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作品著作权登记数年均增长10%以上,试点期间集体商标达到1个以上,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2.知识产权实施效果明显提高。增强全区规上企业专利知识产权意识,50%以上的规上企业拥有各类有效专利;引导、推动、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区、LED产业创新示范园、民营科技园、青山湖针纺企业等一批依靠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快速发展的企业,全区力争10%以上的规上企业提升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累计达到2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论证企业累计达到5家以上,建立生物新医药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每年推荐和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转化实施。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全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得到加强,组建青山湖区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在试点期间查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件以上,严肃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侵犯商标权行为,维护和保障他人合法权益,年结案率达96%以上,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每年组织知识产权集中宣传不少于2次,培训活动不低于100人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知识产权,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入园强企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领域,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和引进,形成一批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知识产权发展需求。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利审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丰富区内专利信息资源,实现专利技术信息共享共用,为企业推介专利成果,促进专利供需对接,促成专利转让许可和转化实施,搭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平合,试点期间新增1-2家专利代理机构、5-6名专利代理人,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代理、信息咨询、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等服务的质量。

四、工作重点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青山湖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形成有利于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2.充实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明确机构编制,调配工作人员;区有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确定联络员;各街、镇、园区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指导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他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兼职人员。

(二)推进知识产权创造

1.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创新权益。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加强研发机构建设的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挖掘与布局,充分发挥政府各类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围绕我区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2.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区内现有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修改完善《青山湖区区级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助条件和奖励标准,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通过实施高新企业培育工作,加强企业研发过程中的专利信息利用、预警分析、申请管理能力,努力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全覆盖。将高价值专利创造和拥有情况作为科技立项的重要内容,形成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的鲜明导向。最终实现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更好的支撑区内创新驱动发展。

3.推进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规范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以南昌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培育一批管理水平高、转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4.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商标品牌。加大对企业商标注册的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扶持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商标品牌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具有青山湖特色的商标品牌,形成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知名度商标。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加快专利成果项目的转化和产业化。每年筛选1-2个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专利项目,重点进行扶持,促进其迅速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专利拥有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档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帮助专利拥有企业组织申报省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各级科技经费的支持。

2.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遴选一些具有较强创新实力、较大品牌优势、良好发展潜质的企业,努力集聚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和团队,创造引领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成果,造就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3.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传统和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搭建政企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我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促进专利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组织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效能。

2.深化知识产权协作执法。深化区内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文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依法加大对侵权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3.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与企业的横向沟通机制,畅通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将举报投诉件转交给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并对案件进行跟踪落实,提高办案效率。

4.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深入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宣传培训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和运用水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1.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健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强化区直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推动各镇、街道、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明确职责,构建形成“区直主导、镇街园区配合”的知识产权工作网络。

2.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培育和引进服务质量优、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培育服务新业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建设。

3.创新知识方式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走入“双创”空间活动,引导优质服务机构开展“扶小帮大”服务,扶持小型创业企业寻找技术创新点,帮助大型创新公司构建专利池。

(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1.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普宣传日”、“12·4法制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宣传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力量,扩大宣传受众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度和显示度。

2.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鼓励学校积极开展创新教育,将创新实践课程与学校的科学课、综合实践课等有机融合,并通过学校科技节、创客节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意、制作等方面的能力,通过启发式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创造意识与知识产权意识,为知识产权创造积蓄力量。

3.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每年邀请高校、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家来我区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2次以上,强化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培训;组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加强与其他兄弟区县的交流,注意借鉴优秀的工作经验。

五、工作步骤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8-20199月)。召开全区创建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创建工作,制定《青山湖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0-20213月)。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加大知识产权管理与宣传培训,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支持鼓励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全面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工作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4-20216月)。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照《青山湖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做好迎检验收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山湖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部署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检查创建工作的执行情况,强化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强化上下联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青山湖区区级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把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各种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做大做强自主商标,促进企业提高品牌知名度;多途径开展对版权作品的支持,提倡版权作品自愿登记工作。

(三)加大经费投入。把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入区财政一般预算,试点期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占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0.1%,并逐年增加专利专项资金投入,用于专利宣传培训、专利信息网络建设、专利授权资助、专利行政执法、专利导航、专利维权、专利战略预警和知识产权示范、贯标、优势企业的奖励,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四)实施目标管理。把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园区)重点经济工作考核体系,相关部门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对各镇街(园区)专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考核促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的建设。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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