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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5785-2402-0304-2350-26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6-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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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整治人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全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全区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纪发〔20193号)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96月份起在全局开展一次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挺纪在前、坚持标本兼治,深度聚焦中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健全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我局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重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吃拿卡要、截留私分、盘剥克扣、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责任不落实、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刁难、办事效率低下等作风问题。

(二)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问题;对药品购销监管不力,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执法大队、食品科、药械科、消保科、各分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分别于621日和921日前交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胡杨处。要强化宣传,通过公众号、宣传栏等向群众宣讲政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方便快捷。

(二)加强督促检查。监察室对反映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要逐件分类建立台账,每个问题线索都要跟踪要结果。要注重采取突击式等监督方式,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领域的专项督查,特别是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督查的重点对象,看突出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分别于625日和925日前分别报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口联系纪工委或纪检监察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阶段小结送区纪委区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口联系纪工委或纪检监察室),11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纪委区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口联系纪工委或纪检监察室)。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以校园食品安全、婴辅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高风险药械产品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严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监管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校园周边、网络定餐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监管,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对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要施以处罚,特别要加大对食品小经营店、校园周边“五毛”食品、辣条的监管整治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药品领域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对药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明知渠道不清、来源非法的药品依然购入和销售的,一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加强药品流向管理,加大对虚假夸大宣传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

(四)强化稽查办案,确保履职到位。针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做到严惩一个,警示一片。各分局要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问题以及本辖区实际情况,本着依法、依规的原则,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五)建章立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提高边巩固的原则,深入剖析我单位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危害大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研究工作措施,对政策设计不完善的,在201910月前加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符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六)总结工作,建立长效机制。201911月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梳理我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固化做法和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实现治标治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经区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蔡志刚担任组长,副局长丁长春、党委委员周毅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大队大队长、各分局长及食品、药械科、消保科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由胡杨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执法大队、各分局、食品科、药械科、消保科,要于621日前向局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二)形成整治合力。全局各有关部门要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统筹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主动沟通、密切配合,打好“组合拳”。

(三)确保整治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问题逐个解决。注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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