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的访问!
索引号: A25010-3024-3287-6612-5498-21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浏览量: 字体: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为总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风险管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和基础建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成美丽幸福青山湖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提升理念,狠抓全社会大安全框架搭建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系列宣贯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2、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措施,确保2020年任务有效落实。(区安委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规划与实施。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主要任务,确保实现规划目标。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我区“十四五”规划,起草《青山湖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相关配套规划,搭建“大安全”格局框架。(区应急局、区发改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二、各司其职,狠抓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

4、严格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各地党委、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办法,进一步细化属地监管相关责任。(区安委会组织,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5、严格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调整完善《青山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镇街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推动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三个必须”的原则,着力消除监管职责盲区;在区安委会的框架下,更好发挥各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部门会商研判与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区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6、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继续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和履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健全和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强化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区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7、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创新考核方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实现经济发展、风险减少、事故下降。(区安委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8、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企业违法行为、表彰奖励记录和公示制度,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及工作突出被奖励的企业,分别进行公示公告;对于符合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企业,一律按规定程序推送上报,实施联合惩戒。借助于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强化各类不良信用信息监管应用,严格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突出重点,狠抓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9、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成效。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坚决整治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区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10、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开展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非法运输,以及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鼓励普通国省道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消除路面安全隐患;推进辖区现存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力度;治理新建公路穿越电力线路等隐患。(区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1、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在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整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强行赶工期抢进度和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执法;治理建筑行业高处坠落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问题。(区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和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配合省、市完成三、四级重大危险源视频参数对接应急管理部的工作任务。(区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3、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屋、“多合一”、“九小”场所等隐患集中区域,并结合我区木材加工和针纺企业多的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结合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治理、养老机构安全达标、文物建筑保护改造和文明创建等工作,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固化重大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做法,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敏感节点期间消防安全。(区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4、强化工贸行业安全整治对标对表国务院执法抽查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在钢铁加工行业等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开展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加强工贸行业涉煤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危险区域作业安全监管;全面开展传(转)动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缺失、异常处置和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缺陷的排查整治;开展以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无可靠护栏为主要内容的防高处坠落安全整治;继续开展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提升行动。(区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区科工信局、区应急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15、强化城市运行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和违规使用等问题;推进“三线”搭挂、高空广告、城市开挖等治理。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沿线及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和占压的整治及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区安委会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6、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整治工作,其中重点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工地起重吊运机械等专项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以及“三无”电梯专项整治“回头看”;以点带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治理台账闭环、销号;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人员、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区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7、旅游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落实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安全措施,完善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行业内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行动。(区安委会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8、商贸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办商贸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提升商贸安全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区安委会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19、校园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月志台账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实施“互联网+安全”工程,打牢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基础,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区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20、农业水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农机、农业工程、水利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开展全区河道采砂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区安委会农业水务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

2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冶金、化工、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做好源头防范。(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依法依规,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

22、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业化执法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同类隐患重复发生、安全基础不牢靠企业的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照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严格精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负责落实)

23、规范监管监察执法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全检查执法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评,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负责落实)

24、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积极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事故举报线索查处和跟踪,依法依规查处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开展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区应急局按区政府委托牵头,区监察委、区总工会、属地政府、属地派出所配合)

25、推进精准化智能化安全监管。积极参与南昌市安全生产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一期试点企业监控数据接入工作,应用大数据、5G、云技术,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状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实时、智能监管。(区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五、固本强基,狠抓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26、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多发频发事故规律的研究,全面分析、排查、评估、研判本地区、本系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实施动态监管,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27、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下,提升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质量和数量,不断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行为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和现场环境标准化,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区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指导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28、推广先进技术装备。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减少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积极采用自动化程度高、具有异常联锁功能等本质安全性高的设备和生产线。(区科工信局、区应急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2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区、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省、市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培训,在日常监管监察中加强对企业培训工作的检查力度,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培训、班组长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隐患排查能力、安全防范能力、自救互救能力。(区应急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负责落实)

30、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多种途径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政府、企业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区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指导协调,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31、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建立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配合市安委办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各镇街、园区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落实)

32、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培训,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定期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区安委办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指导协调,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3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基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强化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力量,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

 

 


分享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