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的通知
青山路街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5月至7月在青山路街办的潘纺社区、纺东社区、纺北社区开展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安排
(一)由青山湖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和青山路街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共同组成试点领导小组,负责试点的人员选聘、宣传动员、物资购置和组织实施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试点调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青山路街办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周密安排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调度。
(二)统筹制定试点规划。精心谋划试点全流程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区划制图、资料整理、物资准备、“两员”选聘与培训、宣传动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格执行试点方案。综合试点是对人口普查全过程的检验,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试点,规范调查操作流程,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做好试点总结。全面掌握试点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同时要按照试点进度,分阶段做好总结,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切实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青山路街办人口普查办公室严格按照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防护措施。
附件:1.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
3.试点调查表填写说明
4.试点调查表指标解释
5.试点调查表表式
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附件3:试点调查表填写说明附件4:试点调查表指标解释附件5: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