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的访问!
索引号: QSHQ--2021-118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0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量: 字体:

湖发改行字(2021)第49

关于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湖投发[2021]1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受我委委托,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江西人和瀚量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可研报告中的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赋码: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赋码:2102-360111-04-01-518409

二、项目建设单位: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江纺七区地块(东至万科青山湖小区,西至江纺花园路,北至江纺七区停车棚,南至湖滨东路)。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邻里中心地上计容建筑、不计容地下室建筑以及其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449.06㎡(约5.17亩),总建筑面积约4792.3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76.77㎡、地下建筑面积2015.57㎡),容积率0.95;建筑密度23.84%;绿地率50.71%;机动车地下停车位3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0辆。

五、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件1)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00.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39.28万元,设备购置费108.76万元,安装工程费120.44万元,建筑工程其他费用130.67万元,预备费101.4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2规定执行。

九、项目相关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9]589号),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湖区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湖办发[2020]1号),《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32)》(2020年1月8日),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建筑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洪行审许准字[2021]89号),南昌市自然资源局青山湖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100202100014号)。

十、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1: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

附件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南昌市青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数值

单位

备注

建设用地面积

3449.06

5.17亩

总建筑面积

4792.34

建筑高度≤12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2776.77

地下建筑面积

2015.57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3278.32

≤3449.06㎡

其中

套内建筑面积

2289.94

得房率70.29%(不含出地面楼梯间)

公摊面积

988.38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1514.02

其中

地下车库

1514.02

容积率

0.95

≤1.0

建筑基底面积

822.41

建筑密度

23.84%

≤25%

绿地面积

1749.06

绿地率

50.71%

≥40%

机动车停车位

30

0.8辆/100㎡且≥30辆

其中

地下停车数

30

非机动车停车位

50

1.5辆/100㎡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纺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专项评估费、各项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项目和前期工作费、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表》,本项目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家发布招标公告。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11月3日

分享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