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20】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的基本原则,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促进托育事业取得较好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要求。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托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对标对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安排资金,保障到位。区财政局坚定不移的抓好责任落地,做好资金保障,特别是按照《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洪卫人口字【2021】11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标准和运营补贴标准,优先安排资金,保障到位,目前已拨付南昌市新爱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财政补贴资金5.76万元。
三是以点促面,协调发展。青山湖区财政局坚决落实好各项政策,全力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