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园)借此机会认真自查,符合条件的于6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到区教研中心胡蓉老师处。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青山湖区教体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