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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1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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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培训的企业。

二、培训要求:理论课培训总时长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45分钟/学时),全程视频资料。每期不超过60人。

三、培训内容: 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

四、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500元/人标准。

    五、申报流程:

1、开班申请:培训企业在开班提前10个工作日内向就业部门提交开班申请表、培训课程安排表、授课教师信息表、培训人员花名册、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就业部门对开班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开班条件的将下达开班批复,培训企业即可开班。

2、巡查抽查:就业部门组织不少于2人的巡查小组,对培训班进行现场巡查抽查。

3、系统录入:培训结束后,企业及时将导入模板发送至就业部门,由就业部门录入人社一体化系统后通知企业打印《培训合格证书》。

4、补贴申请: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考勤记录表、开班批复、巡查情况记录表、抽查情况记录表、考核鉴定花名册、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有关证书复印件、视频资料。

六、材料清单:(一式四份)

1、开班申请表   

2、书面承诺

3、培训课程安排表

4、授课教师信息

5、培训人员花名册

6、开班批复

7、培训考勤记录表

8、巡查情况记录表   

9、考核鉴定花名册

10、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11、有关证书复印件

12、视频资料(不少于理论授课时长50%)

13、教师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复印件

14、培训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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