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蔡志刚 职务: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1-88100132 传真号码:0791-8810013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政府主楼5楼)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定区与乡镇(街道、园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对镇、街办、园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我区贷款的有关业务。
(九)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分工
(一)办公室(电话8810013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息、综治、安全、保密、信访、纪检、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综合科(88100137):承担城管委、城管执法局、住建局、综管办、旧改办、国土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收入的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含棚户区改造)等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承担彩票公益金的监管工作;承担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批复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和试点目录的制定等工作;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三)经济建设科(88108723):承担发展和改革日常资金拨付及部门预算,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参与拟定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和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的政策研究、咨询培训、能力建设、融资支持、信息统计等工作。
(四)预算科(债务金融科)(88102700):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汇总全区年度收支预算,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具体经办街办部门预算的有关工作;下达上级和本级预算追加指标,办理与市财政和镇园区财政结算工作;对各镇园区提出的财力补助报告和街办提出的经费报告进行审核;负责对财政和单位结余结转等存量资金及时清理汇总工作;承担区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清理整顿规范融资平台;负责拟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的有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办理政府性债务的转贷、支付、偿还和贷款使用;负责对政府债务的风险管理以及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预警、防范和债务风险化解;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的使用。
(五)国库科(88143069):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日常监管,负责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
(六)行财科(22102808):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消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文化和体育专项资金;承担区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全区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区级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品采购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进行日常监管。
(七)农业财税科(88108835):承担农业水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移民资金。参与研究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区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拟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乡财镇代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
(八)社会保障科(88172029):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工业与经济贸易科(88196375):承担工业和信息、环保、安全生产、商贸、资产办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按规定管理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环保专项等资金;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会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88108835):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等审批工作。
(十一)监督评价科(88157631):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监督全区财政系统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局内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指导全区财政监督业务工作。草拟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
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下属单位职能分工
(一)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公共服务中心(86393682):主要承担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和政策协同,完善财政治理体系,发挥财政公共服务供给支撑作用,指导镇(街道、园区)、区直部门等相关单位开展相关财税服务工作,建立综合涉税服务平台;为全区企业提供工商登记、协调纳税、扶持政策等职责;服务税务,配合各征管部门依法征税。
(二)南昌市青山湖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88103230):主要承担会计核算,工资统发职;根据区财政局预算指标和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核算区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含工资、津贴补贴统一发放)及财政授权支付相关业务;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工资计划,完成工资统发单位工资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工资专户的管理;负责区直会计代理单位会计业务核算等职责。
(三)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88178809):主要承担对全区财政性资金项目(含政府融资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承担技术支撑工作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