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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4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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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汪懿           职务: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办公电话:0791-88383135    传真号码:0791-8838313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东升大道566号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区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审批事项。

(二)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个部门承担的115项行政许可事项及与行政许可相关联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并根据权力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三)将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全部划入区行政审批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全区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制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探索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区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及相关联事项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负责规范和优化全区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流程再造,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化运用,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六)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

(七)负责指导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相关部门专业政务服务大厅和窗口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山湖区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职能分工

(一)办公室(电话:0791-88383135)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综治、安全、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牵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信访件回复工作;负责制定局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接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联系区级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效衔接;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及上报备案、汇编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或参与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

承担区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运行数据统计分析;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联审联批工作运行机制;负责协调审批项目一窗受理、材料流转;负责进驻政务大厅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与管理;负责牵头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时限压缩、环节优化、流程再造。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网上大厅、智慧大厅建设;负责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的日常纪律管理;负责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等工作;负责政务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方面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对区本级部门专业办事大厅和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事务审批股

主要负责经济发展类项目的行政审批。负责承担原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建设审批股

主要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类和建筑工程类项目的审批。负责承担原由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和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业审批股

主要负责社会事务类项目的审批。负责承担原由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广新旅局和区卫健委等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业务股

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论证、社会论证、专家评审工作,负责规范现场踏勘相关工作体系、现场踏勘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负责与省、市上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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