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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45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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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秦安福           职   务:局党组书记

办公电话:0791-8810252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办公地址: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区政府主楼二楼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建筑行业、人民防空、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及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研究拟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长期、中期、年度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旧城改造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旧城改造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南昌市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负责制订旧城改造和土地收储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协调解决在旧城改造和土地收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对旧城改造和土地收储工作各项考核指标的日常统计和报送,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旧城改造和土地收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养规范和指导辖区内建筑市场;协调指导辖区内在省、市报建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全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负责招投标单位的招投标资格审查并备案,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全区住宅与非住宅装饰装修审核发证工作。

(六)负责全区商品房屋住宅租赁、非住宅租赁管理备案登记,核发《房屋租赁证》。

(七)负责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和考核工作,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八)负责办理直管公房和统管公房的房改初审、报批及公房维修工作。

(九)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初审工作,承接市安排在我区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发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房屋征收决定》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房屋拆迁公告》;负责我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年度考核和房屋征迁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十一)配合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和实施辖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制定(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人防通信指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演练;负责人民防空应急救援指挥业务和管理,组织编制民防规划、制定城市部分防灾救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编制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的年度规划;负责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区人民防空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十二)承办区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791-88102520)

负责全局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拟定和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等综合性文件;负责党群工作;负责电文处理、信息采编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行政办公会、党委会等重要会务承办工作;负责劳动、人事职称、财务、审计、统计、后勤、档案、扶贫、计划生育、保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处理;负责系统内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起草、修订、报批和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物业管理科)(电话:0791-88100156)

负责本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对联合审批服务事项和须报上级部门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业主委员会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和续租审核;审批核发《住宅装饰装修许可证》;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主干道)》;委托办理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委托办理城市房屋(非住宅)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查、委托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或开发利用审批、委托办理权限内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审批、委托办理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改造审批、委托办理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没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物业企业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考核;负责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换届工作;负责辖区内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旧改棚改科(电话:0791-86361163)

负责全区旧城改造工作总体编制,全区旧城改造年度方案的初审,资金测算,初拟相关计划并报送审批;负责相关旧改数据的报送,指导旧改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旧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解决;负责全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前期规划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年度土地收储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旧改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旧城改造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审批管理和协调督查等工作。

(四)建筑管理(人民防空科)(招标投标科)(电话:0791-88106618)

配合市城乡建设局培育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区属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协调辖区内在省、市报建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种主体行为、施工许可、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合同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辖区非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的勘察、审核工作。

配合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和实施辖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制定(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人防通信指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演练;负责人民防空应急救援指挥业务和管理,组织编制民防规划、制定城市部分防灾救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负责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训练;负责防空地面指挥室、短波、超短波的通联;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人防工程单位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安全生产和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编制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的年度规划;收集管理早期人防工程和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区人民防空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教育;负责制定人民防空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平战结合经费的征收、使用、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施工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程;依法对全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和管理,负责受理工程施工招标备案;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调节招标投标活动纠纷;监督工程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规建安置科(电话:0791-88189312)

负责协调和指导安置房规划点建设;负责区规委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全区集体土地上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工作。负责安置房建设、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工作。

()住房保障科(电话:0791-88111341)

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起草、报审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及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各项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房建成后小区的后续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市有关中低收入家庭的货币补偿政策和实物配租工作。

负责对全区公有房屋产权、产籍、产业、租赁工作进行管理;负责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和审批工作;负责直管公房出售的初审工作,配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做好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指导房管中心做好直管非住宅和自管产非住宅拍租工作;负责青山湖区商品房屋住宅租赁、非住宅租赁管理备案登记;负责青山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全区的房屋装修登记备案管理。负责全区的房屋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装修查勘、结构安全鉴定工作;办理房屋装修的登记备案手续,会同城管部门对违规装修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农房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和使用,对接法院查封农房产权工作;农房档案、已建农民公寓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集体土地上危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年度统计工作;负责审批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非主干道)》。

(七)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电话:0791-88302325)

负责发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房屋征收决定》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房屋拆迁公告》;负责我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年度考核和房屋征迁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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