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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096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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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的要求,稳步推动“河湖长制”名实相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一、河湖长制基础工作不断压实

制定下发了《青山湖区河(湖)长巡河工作计划》,明确各级河湖长巡河要求。2021年,区总河湖长、区委书记袁一旦,及时下发总河长令,指明当前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在书记、区长先后带头巡河,实地调度解决水系建管问题的带动下,12名区级河湖长以身作则,全部实地巡河,协调属地解决河湖管护中的问题难点,真正实现了河湖长名实相副。今年以来,区级河湖长累计巡查36余人次,镇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查102余人次,村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查2700余人次。通过区级河长湖长巡查发现重要问题40余个,均及时整治到位。

二、积极打造“清河行动”升级版

根据省、市河长办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制定下发《青山湖区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责任部门。截止10月底前,我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工业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劣V类水和V类水专项整治行动在内的专项整治行动14项,解决具体河湖管护问题21个,全区河湖管护不断加强,河湖水质明显提升,岸坡环境显著改善。

三、河湖长制督查考核职能不断完善

经过三年多的考核运行,在充分总结经验不足基础上,不断规范完善了水体“三令制”考核办法,将镇级河湖长履职、问题整改、水系暗访等一并纳入考核内容,保证水系日常管护效果。在不定期常态化的明查暗访中,全区镇级河湖长主动履职,抓问题整治力度明显加强,各条水系日常保洁效果逐渐显现。

四、“河长+检察长”共抓大保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

区河长办、区检察院主动把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定期联合对辖区内的河湖开展常态化巡河检查,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通过司法监督、检察建议等途径督促解决河湖管护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河长+检察长”共开展巡河督导3次,下达《检察建议书》2份,解决河湖管护具体问题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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